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西南林业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1.招生类型: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南疆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民委专项等。
2.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1:1执行,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服从专业调剂、体检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则上提档不退档。
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以及相关单科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3.学校志愿: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4.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先比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再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改革省份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非改革省份相关科目比较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
艺术、体育类: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录取时,文化分和专业分都超过控制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志愿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位次排序。如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若我校录取原则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冲突,执行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规定。
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方向)专业仅招收体育专业统考足球专项考生,按照体育专业统考足球专项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投档成绩成绩计算方式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项目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或项目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加分政策:学校认可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林学(中外合作办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外教授课语言为英语,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教授课语言为俄语。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往届生录取: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 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