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详见生源省份的已公布通告。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 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2. 投档分数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 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批次控制分数线。
2.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加分),若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4. 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
1. 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 鉴于护理学、美术学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不招收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
3.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填报师范专业。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