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玉林中考录取原则公布
2.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1)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不合格、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成绩为D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2)统招生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个学科D或E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各招生学校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考生间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个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4)军人(消防救援)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退役士兵。
(5)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再相同的,按地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玉林高中招收统招生、定向生、艺术特长生、科技创新特长生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A+等,体育特长生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A等;玉林市第一中学、陆川县中学、博白县中学、北流高中、容县高中、兴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和定向生)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博白县王力中学、玉林实验中学、容县杨梅中学、容县中学、玉林市田家炳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北流市实验中学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
(7)玉林市育辉高中与玉林高中同时段招生,玉林市育辉高中面向玉州区、福绵区、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玉林市育辉高中安排500名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A+等以上,学科成绩须达到4A+以上,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个学科成绩须达到A+以上,收费执行玉林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玉林市育辉高中其他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B+等以上,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玉林新世纪高中分两个批次面向北流市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一批次)安排150名招生计划,与北流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招生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A+等以上,该批次收费执行北流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二批次)与北流市一般普通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玉林天立高中分两个批次招生,第一批次面向福绵区招生,第二批次面向玉州区、福绵区、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玉林天立高中(第一批次)安排50名招生计划,与城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招生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A等以上,该批次收费执行城区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玉林天立高中(第二批次)与城区一般普通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8)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全市14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情况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额完成招生任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网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及本校招生计划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额完成招生计划。个别学校生源不足,学校依据实际提出申请逐级核准上报市中招办核批适当调整录取等级,满额完成招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