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达州中考加分政策正式公布
(一)五年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有关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按照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规定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加5分。见义勇为死亡或致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加8分。烈士子女加10分。
2.军人子女加分照顾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达州军分区关于印发〈达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达市府发〔2013〕30号)规定执行。
3.消防救援人员在达子女加分优待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市府发〔2021〕4号)规定执行。
上述加分项目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三)享受各项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学校初审并在校内公示栏张榜公布,在6月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审查并在县级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教育局认定并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上述公示时间均为3天以上。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