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河源中考录取办法公布
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等依据,实行等额投档、分批录取的方式统一在中招平台上进行。
(一)投档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高中阶段学校的投档和录取,普通高中实行末位同分同录。凡已按填报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申请放弃,志愿表后续各批次志愿全部失效。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必须在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之上。
2.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招生学校的入围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3.体艺特长生录取时,按中考成绩和术科成绩合成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总分计算方法:考生中考成绩×60%+术科成绩(换算后)×40%。术科成绩于7月9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电子档),逾期将不纳入录取,术科成绩由属地招生办和驻教育局纪检部门各备案一份。
(二)投档录取程序
1.以全市普通高中学校2025年总招生计划数为参考基准,结合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实际情况,由市教育局划定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两类考生(普通生和体艺特长生)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体艺特长生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比普通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降低10%。中本贯通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中职学校其他招生批次不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报考的相关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职学校中本贯通班、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按考生志愿录取,不服从分配不给予调剂录取,不得录取未参加我市当年中考的非应届毕业生。
2.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总数1:1比例划定入围分数线并遵循分数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
3.根据《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教基〔2021〕112号)规定: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因此,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实行按照各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全市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上(含全市最低控制录取分数)一录到底。如仍有招生计划缺额,将缺额计划数收回作为普通生招生计划数使用,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重新征集志愿参加补录。
4.体艺特长生招生计划在首次投档录取后仍有招生计划缺额的,将缺额招生计划数回收,作为普通生招生计划数使用,并入该校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招生录取信息公布
1.全市高中录取分数线和中职学校中本贯通班、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批录取分数线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和相关高中阶段学校不得自行公布。
2.各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分数线(中职学校依据专业报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将录取名单及人数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照顾加分考生需在公示时注明)。
3.各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录取名单向考生印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录取数据管理
1.各高中学校志愿投录工作全部结束后,市教育考试中心于9月25日前,将相关考生录取数据一次性移交学籍管理部门。
2.各中职学校在各有关批次志愿投录结束后,需认真核对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录取考生数,扎实做好录取数据的核对、注册等工作。各中职学校在市中招录取管理平台上完成录取数据的核对、注册等工作后,各有关中职学校必须严格遵照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强化考生录取数据管理,及时在省中招录取平台上完成录取考生数据注册等工作(通过省中招平台的“录取在库考生”功能进行录取)。特别强调,中职“三二分段”和中本贯通班考生录取数据是以省中招平台数据为准,录取考生数据“档案状态”要处于“注册”状态。因各中职学校工作失误导致逾期产生“三二分段”和中本贯通班转段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各有关学校负责人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