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德州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投档录取政策。按照“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份,直接录取到投档专业,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予以退档;其他省份进档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高低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对于设有专业调剂的省份,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能确定考生位次时,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第三、四、五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仍不能确定先后次序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体育类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分别使用山东省各类别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面向河北省、江苏省、山西省、湖南省等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河北省、山西省、湖南省招生的音乐学本科专业、音乐表演本科专业,面向河北省、山西省、湖南省招生的舞蹈学本科专业,使用对应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考生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外语语种:我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外语口试成绩不限;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中外合作办学)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其他语种慎报;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限修英语、俄语或日语。
第二十五条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