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东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2026-06-28   栏目:高考成绩    

导读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华东理工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且分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华东理工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在投档和安排专业时均适用。不安排分省计划的运动训练等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生源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招生批次录取时,投档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学校不会退档。

第十四条 对投档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将统筹安排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受限,作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此类志愿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投档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五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除公共管理类(计算社会科学实验班)及其包含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及其包含的专业、法学专业依次按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外,其余专业(类)及其包含的专业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学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制定学校各专业(类)的体检受限要求。有体检受限的考生有关专业(类)不予录取。(1)不招色弱、色盲、嗅觉迟钝考生(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即视为体检受限)的专业(类)包括:工科试验班(生物医药)、工科试验班(智慧化工)、工科试验班(能源与环境)、化学(教育部拔尖基地班)、化学类(新工科化学实验班)、化学类(智创化学实验班)、生物工程类、制药工程(智能制药班)、药学(新药智能创制班)、材料类(新材料实验班)、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精英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精英班)、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精英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奥合作创新班)、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和工程管理双学士学位项目)、应用化学(应用化学和生物科学双学士学位项目)、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和社会学双学士学位项目)、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项目)、材料化学(材料化学和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项目)等专业(类)及其包含的专业。(2)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即视为体检受限)的专业(类)包括:工业设计、风景园林(未来人居环境方向)、设计学类等专业(类)及其包含的专业。(3)不招色盲考生的专业(类)包括:工科试验班(智能与机器人)、电子信息类、机械类(机械智能化实验班)、物理学类等专业(类)及其包含的专业。(4)不招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的专业(类)包括: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金融学双学士学位项目)等专业(类)及其包含的专业。(5)不招口吃、听力障碍(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考生(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即视为体检受限)的专业(类)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及其包含的专业。各专业类包含专业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八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德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德语专业限招英语、德语语种,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语种),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除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开设法语专业课、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奥合作创新班)专业开设德语专业课外,学校公共外语课等涉及外语教学的课程均为英语语种开设,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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