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当地改革方案执行。所有招生专业物理类、历史类兼招,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第十八条 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规则,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若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已满,则予以退档。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其他考生专业录取结束后调剂至未录满的专业。
第十九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物理学科类: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学科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语文、文综、数学、外语。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省艺术类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课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在省招考院投档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总分优先;专业课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排序(物理类: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文、外语,历史学科类为语文、历史、数学、外语。
第二十一条 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预科招生专业选科要求按照本科院校相应专业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物理类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类为语文、历史、数学、外语。
第二十二条 所有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要求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第二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批次:黑龙江省内为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和高本贯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省属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外省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六条 投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生源充足时按计划数投档。
第二十七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专业”由学院视情况决定。
第二十八条 已录取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