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朝阳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2026-06-28   栏目:高考成绩    

导读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朝阳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六、录取办法1.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朝阳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生物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不能录取到美术教育、动漫制作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广告艺术设计、空中乘务各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现代文秘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患有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结核病(以下情况除外: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学校不予录取。

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空中乘务专业。

(2)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历史学(教育)专业、小学语文教育、音乐学、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美术教育、学前教育各专业。

(3)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空中乘务、应用电子技术、化工生物技术各专业;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化工生物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各专业。

(4)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英语、学前教育、音乐学、空中乘务各专业。

其他未提及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1)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学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目选考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朝阳师范学院公布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准。

(3)辽宁省2026年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艺术类:辽宁省本科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专科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5)体育类:辽宁省本科体育教育,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相关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或历史学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或物理学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6.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统一使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辽宁省: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教育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我校体育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辽宁省: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

辽宁省外其他省份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综合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录取。如再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录取。如仍相同,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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