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十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专业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对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再进行第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投档成绩—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调剂专业录取时的参考,择优录取。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4.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的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录取期间经征求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意见后,在不影响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5.投档比例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执行。若主管部门未做具体规定,则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6.单独招生考试和对口中职招生考试录取原则详见当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执行。
2.由于行业特点,我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含方向、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无色盲。
3.我校认可考生高考体检信息,成绩和身体条件合格的予以录取,开学后学校组织复检。经复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加分项目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名单一经确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通过电话信息咨询台等形式公布,我校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