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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桂林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2025-06-11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桂林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相应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投档成绩相同的,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或身体原因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检索,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检索,以此类推。当考生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不另外组织校考。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投档成绩计算等相关规定。对进档考生,学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教育部备案,学校与韩国白石大学合作举办音乐表演(专业代码550201H)、音乐教育(专业代码570108KH)、舞蹈教育(专业代码570112KH)三个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这三个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新生注册入学后,除无法抗拒因素外,一律不能转专业。学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的三年均安排在学校本部学习,由韩国白石大学派出相关师资到学校进行授课,学费为人民币21000元/学年。其他具体事宜由学校白石国际艺术学院、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高职单独招生、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等专项的录取原则,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可参阅相应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新生入学后,学校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省(区、市)各批次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录取名单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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