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中考招生满足相关条件可降分
招生分两种方式进行,满足相关条件可降分
报名条件为具有我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24年未获得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中考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报名时间为4月26日至28日。
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联招区县的可兼报联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间互不兼报。
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另文下达到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各区县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将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录取继续按照部分区联合招生和其余区县自行组织考试招生两种方式进行。联招区的联招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组织,其他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在区县自行组织。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